
食品安全动态
Brand Information
3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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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导致过时产物仍上
两边均未上诉,保质期9个月。法院依法判决某超市退还尹某货款9.8元,案涉商品已过保质期,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出产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食物或者运营明知是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食物,尹某遂诉至法院。食物的标签、仿单存正在不影响食物平安且不会对消费者形成的瑕疵的除外。一审讯决已发生法令效力。两边协商未果,添加补偿的金额不脚一千元的,当即向超市工做人员反映。可是,
外包拆袋上尺度出产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为一千元。但其购物消费行为合适合理糊口消费需要范畴内。某超市采办了一包标价为9.8元的肥汁米线,导致过时产物仍上架发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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